我的二伯父,在我很小的時候,因為情感關係,遭人算計,引誘到偏遠山區槍殺,他中彈以後,那群人不肯放過他,追著他砍了十多刀,最後我伯父慘死在血泊中;很慶幸的抓到了那幫凶嫌,很不幸的他們沒有一個人被判處死刑。
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前幾天說到,死刑是最危險的刑罰,殺人無法償命,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。
她認為,從事審判的是「人」,而不是「神」,她舉蘇建和等案為例,同樣一套證據,可能因為法官的判斷不同,作出不一樣的判決,甚至使被告在死刑與無罪之間徘徊擺盪。
「神」決定生死。
「神」真的存在嗎?
如果不存在,那麼維持社會的正義是否應該有個規矩、規律、遵循的大綱細目? ──很顯然的,是由幾千幾百年下來,人類有著普遍基礎共識而衍生的法律。
當然,法律如果不合時宜、不再適用,那麼會有修改的空間。
如果存在,那麼祂為什麼不阻止無辜的生命被惡意終結? 為什麼不會讓殺人兇手在殘害無辜生命以後,讓他心臟麻痺、...等等原因立刻致死? 讓大多數的兇手關了七、八年以後,假釋又出來作奸犯科,甚至再度殺人呢?
有誰能證明殺人以後,生命不是注定要被「死刑」終結的?
要讓死刑沒有爭議、不再適用,那...神,你是不是該出面介入了?
既然無法證明,既然千百年等待的結果終不見神顯形介入,那麼人的世界,是否就要依尋人的制度?
法官的判斷不同。
一個人 殺了人,他一定心知肚明。
因為自衛者,鮮少仍被判處死刑;如果是蓄意、刻意,那他對法官說謊、刻意裝病營造不在場証明、試圖影響判決,就是沒有悔意。
沒有悔意的殺人犯,即是冷血即是無情。
更何況我們目前已定讞的死刑案件幾乎都是罪證確鑿,甚至不乏受刑者鉅細靡遺的供詞,殺人是鐵打的事實,是怎樣的一念之差能讓法官有不同的判決? 怎樣一念之差能使之在死刑與無罪間徘徊?
寬容、仁慈沒有悔意的兇嫌,會不會顯得我們對受害者無情?
告訴我怎麼寬容這樣的人。
洪晨耀:財物糾紛殺害3人,該人物名言:我就是不爽才殺人!逃亡期間「睡得很安穩,身體也變好了!」
下地獄之說。
如果,是對的,應該上天堂。
何來「下地獄」?
還有很多爭議性的說詞,以及一些觀點,但就先打住了。 (整夜沒睡,好累^^")
接下來我只想說說,我的一些心情、想法、疑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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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對於一些時事的看法,我和友人說說就算了,但會忍不住起身打網誌,是因為方才我躺在床上,試圖入睡,但我滿腦子都是當時我親戚、家人哭得很傷心的畫面。
最後停在我奶奶坐在圓凳子,一群小孩子圍抱著她哭的畫面。
而那哭聲,在泛黃的記憶裡漸漸地響亮起來...。
我不知道,親人被人殺害的痛,究竟有多痛。
當時我太小了,感受到的痛 肯定不像奶奶心如撕裂般的痛,也肯定不像我爸爸、其他伯父痛哭怒吼的痛。
記得那一天,我一如往常的在三合院的中庭跑跳,忽然發現大伯家怎麼一群人圍在那裡,靠過去竟發現奶奶坐在圓凳上哭,我的姊姊、堂哥、堂姊、堂妹們,全抱著我奶奶一起哭。 我問了原因,一開始大家哭得連話都說不好,後來才聽清楚是二伯父過世了。
我想,當時的我不知道死掉是什麼意思,只知道他們告訴我,對我們很好的二伯父不再了,他永遠都不會再像以前一樣給我們糖、抱抱我們、帶我們出去玩... 越說他的好,大家哭得越是傷心,然後我也跟著哭了。
記得當時父親上香時還說:「二哥,你要是有靈,就趕快讓警察抓到殺你的兇手。」
後來,很慶幸的抓到兇手了,我父親就像電視上看到的那些受害者親屬,想痛打在警察保護之下的嫌犯、看清楚他長什麼樣子,最後還氣憤的拿石塊砸警車玻璃,要他給個道歉...。
恨有多少,痛就有多少...,人權團體,你們每一位都有切身之痛嗎?
而我們也都以為,抓到壞人了,他理應要繩之以法。
但我不知道為什麼...他們沒有被判處死刑? 不是應該要罪有應得嗎? 殺人原來可以這麼不負責任的不用償命、不用付出代價嗎?
因為他們是黑道嗎?
還是因為他們有給法官很多錢?
還是因為那些什麼人權團體、宗教、清高人士口口聲聲說的只有神能決定生死── 神認為嫌犯是對的,冥冥中讓他們沒被判死刑! 讓他們活的好好的?
而我二伯父,只是個愛上大哥喜歡的女人的普通人,就活該要被殺死? 就活該連神也不憐憫嗎?
法官也好,人權團體也好,前法務部長也好,神也好,你們說要給受刑人一個機會? 那誰給我伯父機會?
中彈以後他們有給我伯父機會嗎? 沒有,他們拿刀,一刀一刀的砍他,讓他飽受痛苦的侵蝕,讓他感受到絕望與冰冷,讓他血一滴一滴的流乾死去...。
無論是於天理、於人倫 ,於情、於法,我都不知道為什麼要對我二伯父如此不公? 如此厚待那些拿刀、拿槍 殺死手無寸鐵之人 的人!
那陣子,我們家族的人,吃不好、睡不好,沉浸在低迷的氣氛,夜半裡會傳來奶奶的嗚咽聲,忍著傷痛到殯儀館探視躺在冷冷冰櫃的最後一面,在熊熊火焰以後摯愛的親人成煙成灰....
是神殺了我二伯父嗎? 不是,是人。
人權團體,你可曾知道可憐的受害者,死時有瞑目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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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高無上(近乎無情)的人們對受害家屬
說:要放下仇恨,原諒他們。
這種事,是親屬說了就算嗎?
花樣年華被姦殺的少女,會原諒嗎? 該原諒嗎?
還有夢想要完成的人們,會原諒嗎? 該原諒嗎?
還有愛人、家庭要守護的無辜者,會原諒嗎? 該原諒嗎?
他可能還有偷偷暗戀的人,來不及說出口就遺憾的走了。
他可能下個月就要和未婚妻結婚了,就這樣走了。
他的小孩可能才出生11個月大,來不及看他長大就這樣走了。
他們不是因疾而亡、不是天災而絕命、不是自然而老死、不是自殺,他們是被殘忍手段殺死的!
死刑定讞的44人,哪個不是因為手段殘忍而被判死刑? 哪個不是?
殺死殺人兇手的,是人嗎?
殺死受害者的,是神嗎!
我有很多很多的問句,卻不知道答案。
真正受害離開的人,答案又是世上的人能代表的嗎?
我有很多很多的問句,卻不知道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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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網址是朱學恒的部落閣(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)。
他提出很多觀點;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,只要對這議題關心,希望你能看一看。
在觀看的時候,時時保有自己的想法。 與自己的想法對話看看,無論贊同與否,在觀點與自己的對話之下,能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。
排序時間:新(上)→舊(下)
你願意一起為捍衛司法而戰嗎? (44834 views)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10/03/11/despair
此篇有附上44名已定讞的罪行。
EX:
12.戴文慶: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,91年返家探親時,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,並殺害1人。
14.方金義:因連續強盜強姦多名舞女被判無期徒刑,假釋出獄後再強盜強姦1名舞女並殺害支解棄屍。
24.黃賢正:曾犯殺妻案,假釋出獄後,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,法官審理時,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。
25.王秀昉:因吵架以棍棒毆打鄰居女性,且不顧三歲稚女在旁央求,反而將母女二人都毆打致死。
33.劉三榮:強姦1名檳榔西施後,活生生的用火燒其下體和臉部,再用鐵槌把其打到腦漿外溢再焚屍。
44. 洪晨耀:財物糾紛殺害3人,該人物名言:我就是不爽才殺人!逃亡期間「睡得很安穩,身體也變好了!」
Facebook與死刑。 (48196 views)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10/02/24/deathfacebook#more641
國家承諾的正義! (56816 views)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09/12/31/lawabiding-citizen#more628
關於死刑,給人權團體的話...... (50429 views)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09/06/11/deathsentence2#more542
受害者的人權在哪? (77800 views)
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09/06/04/deathsentence#more5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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